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传媒跨媒体跨区域经营 京津冀传媒如何分工协作
2011-02-07 14:55:53 10079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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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    京津冀地区历史悠久、文化底蕴深厚,是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最有活力的地区之一。目前,三地都将文化产业作为新兴产业来培育,其中传媒产业已经形成一定规模。传媒产业具有显著的规模经济与地域经济特征,需要传媒企业实现跨媒体和跨区域经营。***2010年发出的《关于进一步推动新闻出版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》明确提出,对跨地区发展的新闻出版企业、优势新闻出版产业,以及改革力度大、发展速度快的地区,在出版资源上将给予倾斜的政策。

        相近的文化底蕴、悠久的历史文化和相连的燕赵文化资源,是京津冀传媒产业合作的基础。然而,受文化资源禀赋、经济基础和地理位置等因素的影响,京津冀传媒产业发展呈现区域性的非均衡发展,未能实现区域合作共赢,还缺少在政策、资本、人才、管理、运作、品牌等方面的合作。

        建立京津冀传媒产业合作的协调机制

        体制问题是制约京津冀深入开展传媒产业协作的主要因素。在实际的工作中,应当有选择有重点地制定一些协调配套的政策,逐步消除阻碍京津冀传媒产业合作深入开展的政策障碍。

        首先,应建立京津冀传媒产业合作的高层次协调机构,负责合作实施过程中重大事宜的决策和协调,如制定京津冀传媒产业发展规划、遴选跨地区的大型传媒产业合作项目、区域传媒技术创新政策的制定等,协调解决京津冀传媒产业合作中的重大问题。

        其次,建立京津冀三地传媒产业管理部门衔接制度,联合进行传媒产业的需求调研,编制传媒产业合作领域指南,共同研究制订传媒产业合作项目、资源共享、合作资金等管理办法。

        第三,建立京津冀传媒产业合作联席会议制度,就合作中的重大问题、政策、项目进行协商。京津冀三省市政府牵头,以“论坛”和“峰会”等形式为载体建立跨行政区的传媒产业合作协调机制。

        第四,建立京津冀传媒发展专项基金。可借鉴欧盟的结构基金(Structural Fund)和凝聚基金的做法,设立地区结构基金和京津冀传媒产业发展专项资金。该基金主要用于国家级传媒开发项目,跨省区的传媒教育和就业岗位培训以及传媒企业投资补贴。向地区各省市进行项目贷款,优先考虑能传承和发扬燕赵文化传统的项目,努力促进各种文化、技术、市场要素的合理分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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